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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奶熊曾介紹過「人工生殖」,但就人工生殖技術而言,帶來的副作用不僅止於生理層面,更牽涉倫理、道德、婚姻、血統、法律等方面,今天這個嚴肅的話題,透過威廉氏後人 – 李毅評醫師的說明,希望能讓大家對這一個領域有更深入的了解。
各位好,小弟鍵盤婦產科 – 威廉氏後人。
接受卵子捐贈,也就是俗稱的「借卵」,已經在目前許多先進國家廣泛應用,包含台灣。
對於46歲以上,或者小於46歲,但已經停經的女性,針對這一群不孕症患者的,這是個相對有效的可能解答之一。接受卵子捐贈的活產率,一般在50% – 60%左右,對於44歲以上的超高齡患者,比起用自己的卵,有著明顯的活產率差異。
然而,隨著借卵的需求提高,各生殖中心招募捐贈者的方法也越來越多,但有一些方式,是明顯違反醫療法或人工生殖法規的。
今天我藉由台灣生殖醫學會的公告內容,也希望能夠讓大家知道,目前針對借卵的一些規範和共識。
以下違法範例節錄自國健署發函台灣生殖醫學會,轉知並提醒各位人工生殖專科醫師應當特別注事項。
1. 某醫療機構宣傳會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比對受贈者及捐贈者面貌相似度之方式,幫受卵婦女配對外表最相像的受卵婦女的捐卵者。
2. 某受卵病人在部落格分享在某生殖中心進行借卵,並公布捐贈者的年齡、身高體重、AMH值、有雙眼皮、學歷碩士、工作科技業。
3. 某醫療機構於補習街周邊公開廣告看板:願捐卵者留下資料即贈精美禮品。
4. 某醫療機構宣傳於捐卵說明會中填研究問卷,有機會獲得奬學金。
5. 某醫療機構於粉絲團公開提供雙11凍卵10名優惠名額,優惠一年冷凍保管費並送雙11好禮。
6. 中國大陸某醫療網站刊登可安排到台灣某生殖中心進行性別篩檢。
7. 某醫療機構宣稱一些成就為生殖醫學界的「第一」。
8. 某醫療機構在網路上的服務項目有代理孕母轉介及轉介美國捐卵。
首先,
依法,醫療機構僅能提供: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供受術夫妻參考。其餘資料一律不得提供。
第二,
醫療機構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包括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或於醫療機構慶祝活動贈送免費兌換券等情形。
最後,
醫療機構不得進行性別篩選,亦不得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這些皆是違法行為,並且極度危險。
精卵捐贈的本意是善意,希望幫助無精症或停經婦女仍能擁有生兒育女的機會。但這一些底線,是一定要堅守的。
至少,性別篩選和洩漏捐贈者相關資料是100%違反人工生殖法也違反捐贈者的善心。
我完全理解選擇借卵的患者們心中的困難與掙扎,以及身為一個即將成為的母,希望能獲得更多捐贈者資訊的心情。
但是我仍然希望飽受不孕症所苦的妳們,
不要為難妳的醫師
尊重生命
拒絕性別選擇
拒絕要求醫師洩漏捐贈者相關之所有不當資訊。
–
「所謂的母愛,是一個母親對子女最無私的愛。跟這個子女,是否長得像自己,是否有雙眼皮,是男或是女,一點關係也沒有。」
?本文轉載自鍵盤婦產科 – 威廉氏後人,原文請見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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