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今年(2018年)6月正式發布實施「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目前正趕印200萬份識別證,提供給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家長使用,預計8月起將透過衛生所、醫院發放。

根據「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百貨公司、大賣場、航空站、鐵路車站、遊樂園等公共停車場,若車位超過25個以上,必須按照2%的比例,設置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若不符規定,將自12月16日起開罰1萬到5萬元;違規占用者初期有宣導期,1年後將開罰600到1200元。

而交通部也說民眾若現在就有這類停車需求,可先用孕婦、兒童健康手冊代替,放在車子擋風玻璃前面供辨識即可,或地方縣市政府已有類似證件者,例如:高雄的母嬰親善停車證,經公告後也可替代使用。

此外,交通部也特別提醒,孕婦兒童停車位跟身障停車位不能互相混用,即使有孕婦兒童停車證的民眾,使用身障停車位仍將開罰600元至1200元。而身障民眾、或一般民眾拿其他人的孕婦兒童停車證或手冊,佔用孕婦兒童停車位,也將開罰600元至1200元,但會有1年勸導期,明年6月29日起開罰。

照片來源:交通部

識別證分為孕婦版及兒童版,孕婦版正面為粉紅底,並印有孕婦圖案加上心型;兒童版正面為黃底,圖案為大人牽著孩子。

照片來源:交通部

 

 

資料來源:CNA中央通訊社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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