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出生後,第一件事就是為他取名,再來就是要報戶口唷!來看要如何幫寶寶報戶口,以及該準備哪些資料呢?
誰可以去申請呢?
一、生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
二、無依兒童得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為申請人
三、利害關係人(無上列一、二項申請人時)
四、受委託人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一、出生證明書–需正本
如果不是在醫院、診所或助產所出生以致無法提出證明書者,可憑醫療機構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載明受鑑定者雙方之姓名並黏貼其正面照片,且蓋有騎縫章之DNA親子鑑定報告書或領有證照之醫護人員於胎兒出生後一個月內開具之出生通報書表。(均需正本)
二、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三、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四、子女從姓約定書(本國人與外籍配偶之婚生子女之姓氏亦同,並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惟於出生證明書載明者,免附。(約定人欄位應由新生兒之父、母親自簽名或蓋章)。
五、無依兒童出生登記,應提憑警察機關之公文書及嬰兒照片查實辦理。
六、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者,應附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臨櫃
交付方式:自領
1.戶籍地的戶政市務所辦理:隨到隨辦
2.跨區收件服務:l天
3.金門縣跨縣市行政協助服務:3天
資料來源:http://www.ris.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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