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社會新聞,深深的讓我覺得 「愛」這個字已被濫用⋯⋯
年紀相差很大的戀情:我因為愛她,所以想保護她;
我因為在家得不到親情,我需要他的愛;
我因為愛她要給她一個家,所以要趕快結婚…..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愛她為什麼不讓她去體驗人生?
為什麼不讓她去看看有沒有適合她的別人?
為什麼要在她未成年的時候就把她綁著?佔有真的是「愛」?
今天如果是發生在我未成年的小孩身上,說真的,拚到天涯海角我也會和你爭。
不是我不尊重我的小孩,而是我覺得在她未成年之前,
心智沒有成熟到可以和一個年紀可以當她長輩的人相提並論。
反之,如果是在她成年後遇上他,愛他,那我尊重。
她的人生她來決定⋯⋯
可是別以愛為名去綁架一個人的未來,這….污辱了愛!